中新社太原12月21日电(记者 李新锁)21日,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,对外通报环境保护税、水资源税改革进展情况。近期,煤炭大省山西陆续启动前述改革,借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。

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意味着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在运行多年之后将退出历史舞台,环境保护将进入“税时代”。

太原市地税局总会计师樊世明介绍,2018年1月1日起,太原将开征环境资源税,借此替代此前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。“费改税”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问题,有利于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,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、发展方式转变。

几天前,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《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》,明确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.8元人民币/污染当量,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2.1元人民币/污染当量。近期,山西各地正快速推进相关改革。

山西官方表示,山西污染物适用税额是在综合考虑环境承载能力、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拟定的。此举既体现减排政策导向,又兼顾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。

据了解,此次环境保护“费改税”的调整方向契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。有业内人士指出,环境保护税开征后,受影响最大的是火电、钢铁、水泥等行业。实际上,近年来,在产业转型升级、环保加码的背景下,山西传统的煤、焦、冶、电行业面临转型升级课题,环保问题亦无法回避。

除了环境保护“费改税”,刚刚纳入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山西也在近期启动水资源税改革。

对于水资源“费改税”的意义,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潘贤掌表示,征收水资源税,意在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,但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。

对于上述改革,相关业内人士表示,山西开征环境保护税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,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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